昌江县房屋安全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1 对结构中的钢筋力学性能有怀疑时,可对其进行抽样检测。 2 进行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时,可按同一规格的钢材划分检测单元。对于A类建筑,宜对主要受力钢筋进行抽检,每种规格抽检量不少于一组;对于B类建筑,宜对各类钢筋进行抽检,每种规格抽检量不少于一组。 3 既有结构钢筋力学性能检测,可采用表面硬度法等非破损检测与现场取样相结合的方法。 4 在既有建筑物结构构件上切取试样时,应所取试样具有结构代表性。取样的部位应在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,应试件不受取样扰动,防止塑性变形、硬化等作用改变其性能,取样后应立即对构件进行修补。取样不得危及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。 5 采用切取试样法检测时,应测定钢材的屈服点、抗拉强度、伸长率、冷弯性能等项目。 二、几何尺寸检测主要包括构件截面尺寸、跨度、高度以及构件的轴位和偏差。 1 宜按结构层及构件类型划分检测单元,构件的轴位和偏差应全数检测;几何尺寸的其它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如下: A类建筑,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%,且不少于3件; B类建筑,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0%,且不少于5件。 2 截面尺寸可用钢卷尺直接量测,截面尺寸应是除去外装饰层后的净尺寸,对任一等截面构件应取不少于3个部位量测截面尺寸,以三个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构件的截面尺寸代表值。 3 楼板厚度的检测可在楼板上钻孔量测或采用钻芯法检测,也可采用无损检测法,见附录D。 4 对于受到环境侵蚀和灾害影响的构件,其截面尺寸宜在损伤严重部位量测,在检测报告中应提供量测的位置和必要的说明。 5 跨度、高度采用钢尺、皮尺量测,当构件的跨度较大、高度较高时,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测定。 6 安装就位的偏差宜用光学仪器定位法量测,应局部剔凿外装饰层后量取。 三、 结构构件的配筋检测应包括钢筋种类、位置、数量、直径及钢筋保护层厚度。 1 宜按结构层、构件类型及设计配筋相同的构件划分检测单元,钢筋的位置、数量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如下: A类建筑,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%,且不少于1件; B类建筑,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%,且不少于2件。 2 钢筋种类检测可通过参照设计图纸或凿开保护层从钢筋外观、表面形状确定,必要时可做化学分析进行验证。 3 钢筋位置、数量检测宜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波法进行非破损检测,当构件中有多排钢筋或钢筋间距较密时,应凿开混凝土保护层进行核查;钢筋直径可参照原设计图纸或凿开钢筋保护层确定,也可采用电磁感应法进行检测,但须局部凿开钢筋保护层予以核对。 板:检查受力主筋、分布钢筋、支座负筋; 梁:检查跨中梁底受力主筋、支座处梁上部负筋、支座处箍筋; 柱:检查竖向钢筋、端部箍筋、中间箍筋; 悬挑梁板:悬挑支座处的面筋的数量、直径、间距、保护层厚度。 4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波法进行非破损检测,用凿开混凝土保护层的方法进行校核和修正。保护层厚度取值原则上按构件类型,取平均值为其代表值,但应给出小保护层厚度。 该教学楼建于1996 年,结构形式为二层砖混结构。楼板为预制混凝土板,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。总建筑面积约为800m2。 1.抗震 当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。根据《标准》中1.0.3 条第2 款规定,该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属乙类,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抗震措施;该建筑建于1996 年,根据《标准》中1.0.4 条第2 款规定,该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应为40 年,采用B 类建筑的抗震方法。 1.1 地基基础抗震 该工程地基基础无严重静载缺陷,根据《标准》中4.2.2 条规定,故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。 2.2.抗震措施 2.2.1 平立面宏观控制 本工程呈“一”,结构平面形式规则,竖向刚度沿高度分布较均匀。 2.2.2 结构体系 (1)高度、层高和层数根据《标准》中表5.3.1 规定,设防烈度为8 度的普通砖实心墙(≥240)乙类设防的B 类砌体房屋的大高度和层数分别不宜超过18m 和六层,对横向抗震墙很少的同类房屋分别不宜超过15m 和四层,本工程房屋高度和层数分别为7.2m 和二层,符合该要求。根据《标准》中表5.3.2 规定,现有普通砖的层高不宜超过4m;本工程房屋大层高为3.6m,符合该要求。 (2)抗震横墙间距和高宽比 根据《标准》中表5.3.3- 1 规定,设防烈度为8 度的普通砖实心墙(≥240)B 类砌体房屋横墙大间距为11m,本工程房屋横墙大间距为9.9m,符合该要求。根据《标准》中表5.3.3- 2 规定,设防烈度为8 度时房屋高宽比(单面走廊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)不宜大于2.0,本工程为单面走廊房屋,其高宽比(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)为1.20,符合该要求。 2.2.3 整体性连接构造 (1)本工程砌体部分外墙四角,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,楼梯间四角均设构造柱,符合《标准》中表5.3.5- 1 的规定。 (2)本工程各层外墙和内纵墙的屋盖和每层楼盖处均设有圈梁,各层内横墙楼盖处均设有圈梁,圈梁大水平间距均为3.3m,符合《标准》中表5.3.5- 4 中大间距不应超过7m 的规定。 (3)本工程中楼盖、屋盖混凝土预制板构件支撑长度不小于100mm,符合《标准》中5.3.5 条第4 款的规定。 2.2.4 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承重窗间墙小宽度为1.3m,符合设防烈度为8 时《标准》中表5.3.10 中承重窗间墙小宽度为1.2m 要求;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小距离为0.48m,不符合《标准》表5.3.10 中当设防烈度为8 度时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小距离为1.5m 规定。 1.3 抗震承载力验算 按照《标准》5.3.18,各层层高相当且较规则均匀的B 类多层砌体房屋,可按本标准第5.2.12~5.2.15 条的规定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的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验算。楼层平均抗震能力指数法,计算公式: βi=Ai/(Abiξoiλ) 式中: βi—第i 楼层的纵向或横向墙体平均抗震能力指数; Ai—第i 楼层的纵向或横向抗震墙在层高1/2 处净截面的总面积, 其中不包括高宽比大于4 的墙段截面面积; Abi—第i 楼层的建筑平面面积; ξoi—第i 楼层的纵向或横向抗震墙的基准面积率; λ—依据《标准》5.3.18 条:本地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.10g,取1.0。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,计算公式: βci=ψ1ψ2βi βci—第i 楼层的纵向或横向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; ψ1—体系影响系数; ψ2—局部影响系数。 4.结论及处理意见 4.1 结论 (1)该建筑物楼板拼接缝及楼板与梁交接处有裂缝,部分窗间墙和梁下墙体存在斜裂缝,部分梁存在斜裂缝。 (2)砂浆强度不满足《标准》的要求;粘土砖强度满足《标准》要求。 (3)本工程圈梁、构造柱设置符合《标准》的要求。 (4)部分墙段实际的局部尺寸不满足《标准》的相关要求。 (5)经抗震承载力验算,该建筑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满足抗震要求。 4.2 处理意见 该建筑综合抗震能力满足抗震要求,应对其现有损伤及缺陷进行处理。 5.意见和建议 在实际检测过程中,会遇到很多学校都存在加固和加层现象,尤其是上部轻钢结构加层现象较多,《标准》中未对类似工程作出明确的方法,应对该部分进行完善。